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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cmag | 12 July,2007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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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2] 新一代的所謂攝影愛好者很多都變成器材「超人」,瘋狂迷戀攝影器材多過享受拍照的樂趣,在台灣Mobile01的討論區裡發現可能是史上最強的器材狂,在3年內,瞞著老婆買下了很多昂貴的攝影器材,初步估計,三部相機EOS 5D、EOS-1D Mark III和S5 Pro,再加上18支鏡頭,總價值應該超過港幣20萬,還很自豪地告訴大家,要把Canon和Nikon兩家的優勢集合起來,取得中間的平衡點才叫聰明 ...  一個普通的攝影用戶,職業又不是專業攝影師,可以花費20萬以上,來買下多支Canon和Nikon的貴價鏡頭,實在是太厲害了...應該是走火入魔了,需要看看心理醫生 真想知道在這3年內,最強悍的器材狂到底拍了些什麼東西? [圖片來自Mobile01會員bruce_weng]





Comment

盜圖

本文出處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4&t=358842&last=3154403

人家正當勞力賺錢來的,又不是阿公流,說話這麼酸不知所為何來?香港滿街跑的超跑也不能真跑不是?

Reply:
主編回覆Mobile01:本文不算完全是盜圖,首頁第一張圖有原文連接,如果有問題下次會特別注明 ... 這組圖片假如有放Mobile01的水印大家就不用煩了 ... 人家賺多多錢來買攝影器材,其實都不關其他人事,不過如此病態的用戶,真的不希望大家有樣學樣,錢太多是可以拿去做一些其他有意義的事情,如此揮霍,香港人叫“折墮”...
mydcmag@12/07/2007 22:51:19

Mobile01  |  12/07/2007 22:07:08

To 盜圖者

Hello,

沒經別人的同意就用別人的圖, 這樣是不對的.. 麻煩你把這篇文章刪除..

Bruce  |  12/07/2007 22:49:35

To 盜圖者

用了我的圖就算了, 還說我是病態, 不管如何, 沒經過原PO者同意就hot link人家的圖就是盜圖

Reply:
主編回覆Bruce:非常抱謙,已經注明了圖片來源,希望台灣最強悍的器材狂不要太介意,主編下次再也不敢口出狂言了 ... '_'
mydcmag@12/07/2007 23:49:43

Bruce  |  12/07/2007 22:58:56

廠家都要食飯

如果無在D器材主意者,人人買部相機都可用十年二十年,做廠的要執。

大隻講  |  12/07/2007 23:14:46

盜圖者刪文

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盜圖者刪文

Bruce  |  13/07/2007 00:45:48

Hello

版主,即然你不想delete, 可不可以不耍用器材狂這字眼, 看心理醫生也拿到, 用直線刪的 ---------------- 這一段也拿到.. and plz... get the voting thing out of your system for God's sake.

Reply:
主編回覆Bruce:對不起,無法答應你的要求,如果自己是堅持喜愛攝影器材,那就不應該介意別人的眼光,你對攝影器材的要求有自己的原則,主編評論網上的情報也有一套原則,總而言之,如果有造成困擾,再說聲抱謙...
mydcmag@13/07/2007 01:52:01

Bruce  |  13/07/2007 00:56:21

呵,不過就是收藏相機,怎把人家說成病態了?
玩相機跟玩音響都有這樣的被批評的宿命.....
買了很高級的音響器材,卻只聽流行音樂...或者人家認為沒有深度的音樂,買了很多很高級的攝影器材,如果沒有拍到很出色的好照片,就會被人家批評....
如果是玩手錶,玩跑車....就沒有這樣的宿命。
其實Bruce也不用太難過啦,網路就是這樣,什麼人都有,什麼事都可以批評,那又如何....器材自己買的開心就好啦。
器材狂又如何?病態又如何?那是版煮的想法罷了,在我看來,版主這樣的用詞,我也覺得版主也蠻病態的....
我想版主也能接受我這樣的批評不是嗎?

Reply:
主編回覆Felix:認同你的觀點,以後會多留意一下文章的用詞,另外當然很樂意接受你的批評,主編經常評論器材主義者,看來也是編寫手法上的一種自然病態 ...
mydcmag@13/07/2007 02:04:12

Felix  |  13/07/2007 01:48:53

器材主義萬歲

呢度經常諷刺器材主義者,個主編肯定眼紅人地D器材,我有大把錢,鍾意買貴鏡,吹咩?我毒人人,人人毒我,大家繼續買貴野,打倒網主!!

HK器材狂  |  13/07/2007 02:47:37

說人家要看心理醫生,那你自己需要看心理醫生嗎?
一個人買了上百萬的跑車,他也不是賽車手,那他也需要看心理醫生嗎

該看醫生的人  |  13/07/2007 03:51:13

哈,佩服版主的堅持先.....
版主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喔,人家收藏器材就是病態,得看心理醫生....
版主的用詞還可稱為"評論"?病態也修飾成"自然病態",真有意思....如果要稱評論也實在不是理性的評論....
台灣原始的網頁有提到香港是狗仔文化的發源地,所以版主才會這樣的批評。
這也讓我想起一些不負責的媒體,已經快變成社會道德的仲裁者了....
以版主提供給大家投票的問題及選項來看,就有這種味道。
問.....是否正常?選項可以是"不正常",卻要宣染成"非常不健康",選項為"正常",後面再加上一句"所 謂 攝 影 就 是 追 求 高 質 器 材"這種容易被否定的話,來讓大家否定前面"正常"兩個字。何必開這種有引導作用的投票呢??
版主其實可以嘗試開個投票主題"版主用這種文字來評論器材主義者是不是病態",選項 1."是病態,但版主自己的網站,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2. "不是病態,是自然病態"。
雖然是自己的網頁,但既然是公開的媒體,還是要負一些社會責任,用字遣詞需謹慎些....

Felix  |  13/07/2007 08:13:21

有錢真好

可以一次買這麼多真是幸福

AriesW  |  13/07/2007 11:55:34

有感而發

看來有錢人買很多貴價攝影器材,好像一定要得到某些尊重,下能說三道四,主編是窮人,真的不太了解,為什麼沒有實際用途,但就是要花如此多錢來買器材呢?說穿了,就是像女人買LV袋一樣,要虛榮感,可以得到其他攝影愛好者的仰慕和崇拜,當然還有,自己會覺得很爽...情報誌的評論方式一向都是嘻笑怒罵,沒有想到有些人會對‘病態’、‘看心理醫生’等字眼如此敏感,大家能不能輕松一些看待這件事?主編遇到有瘋狂的器材主義者,還是會繼續說三道四...

主編  |  13/07/2007 14:20:34

暈死了.....難道這就是狗仔文化下的產物嗎??
主編說得好像很有道理似的....自己說人家病態,需要看心裡醫生在先,現在又說有錢人不能讓你說三道四,真的是太好笑了....版主對自己太好了吧....
自己用了一些難聽的字眼,還希望人家要輕鬆看待....唉....版主自己為何不能輕鬆看待你所謂的追求器材的人呢??為何不放開心胸看你所謂的器材狂呢??一笑置之罷了,需要又那些難看的字眼去批評人家呢??打了人家兩下,然後再告訴人家 "我是打好玩的,輕鬆一點啦....."
還說自己有感而發....版主真是委屈了.....

希望來這個網站的人,都能放開心胸來看待版主的一些文字(不要像我一樣),也要能分辨版主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

Felix  |  13/07/2007 15:14:54

肥媽"瑪莉亞"有隻歌----
你有你o既節奏,我有我o既奮鬥,唔理佢地日日笑我大舊!....個肥亞伯渣架928,真係無晒佢辦法!
板主!繼續!!

大隻講  |  13/07/2007 15:44:15

既然想要引用別人的文章,為何不大大方方地標明來源;
一直如此偷偷摸摸地使用它站的圖片及內容來引述,
這種剽竊的行徑真是令人所不齒...

笑看盜圖者  |  13/07/2007 18:02:21

這也要吵?

自己的網站如果都不能說真話,那這還叫什麼世界,自己又是怎麼看自己的??版主也許真的未經同意就使用照片有錯在先,但也是發表他對這些器材攝影者的觀感罷了~不懂有什麼好再批評的,

自己花錢買這些昂貴器材,自己爽就好,何必在乎別人的言論,也不必要變成一言堂似的,經不起別人說...

我真懷疑這樣的肚量,這樣的視野能拍出什麼好作品

Yves  |  13/07/2007 19:12:34

主編加油!!
不要因為這樣就被擊倒了,
希望你能夠繼續維持這樣的風格,
帶給我們更多新的消息^^

simon  |  13/07/2007 21:03:27

社會亂象

現在世界變了! 把別人的經驗分享拿出來批評一番,還語帶羞辱,請那些認為這些風格是正確的人拿點東西出來看看.要批評我也會,網址麻煩先放上來,我也來寫一篇來批評一下,麻煩那些謬論就別提出來了,肚量和好作品似乎沒有甚麼關聯,很多藝術家也是沒有肚量的,另外花幾百萬和花幾百塊都一樣要獲得尊重,器材主義者也是種玩法,不值得歌功頌德,但是每個主義都值得尊敬,這就像種族和宗教一樣,是個人主觀問題,但是不同主義間是必須互相尊重的,請大家試想,如果今天是你被討論羞辱,你有何感想,沒感覺的人只能說是臉皮厚沒羞恥心或是真的肚量有夠大!!

Jason  |  13/07/2007 21:14:42

呵!呵!阿拉伯油王玩得更牛,沒水準就是沒水準。

大隻講  |  13/07/2007 23:25:06

To 盜圖者

盜圖者,

今天你說什麼都ok,這是你的homepage, 但今天你先hotlink別人的post沒經過別人同意就算了, 還佔用別人"mobile01"的bandwidth, 還一副理真氣壯的說你的"有感而發"?? 我真不知有病態的人是誰??? 也許你只是想增加homepage的流量or whatsoever.. 但是講別人病態, or 去看心理醫生就太over了,

To Yves,
當然自己的網站可以說真話, 但是說別人的壞話就不太好, 更別說盜用別人的圖來用.. 如果連這種基本的禮貌都不懂,即使你能拍出好作品, 也是useless.. 不然這樣吧, 把您的作品(不管好壞)讓我盜用,再被我批評的一文不值.. 請問您又作合感想呢?

bruce  |  14/07/2007 01:01:43

唯一價值觀?

每個人認同的攝影不同, 你可以不認同別人追求的攝影, 但沒資格把別人的器材追求講的好像一文不值?
你又知道你批評的對象沒拍出好照片了?說不定他非常了解他的器材, 也真的因地制宜選擇最好的器材去發揮, 如果這樣你不覺得你的批評太武斷了嗎?今天你可以說你不認同只追求器材的人, 但你絕對沒有權利去拿一個人來這樣當作你批評的例子, 心胸放開典才能接受新的視野, 如果你只是以為自己學了一點攝影, 就可以用自己的一套來定義別人, 那只能說你實在太膚淺了

路人  |  14/07/2007 01:24:00

主編

嗨~主編
由於貴站內容擷取頗豐且文字有趣,小弟每一兩天都會來這逛逛。但今天來到這卻意外嚇到,怎麼突然有那麼多的迴響留言。仔細看(與Dcview討論區所po),原來就是『這麼一回事』。小弟不意外,咱們台灣論壇上普遍很自然的反應....

對於器材,小弟的想法較偏向版主。不是說誰不能擁有一堆高級器材。只是器材畢竟是使用上的工具。當然每個人怎麼做絕對有他的自由權,他人也無權干涉。只是,這畢竟是版主自己的網站,圖片也有寫出來源出處。但咱們台灣的朋友,總是會過於激動..^^"

版主多擔待些啊~小弟體驗很深~呵呵。

josephtina  |  14/07/2007 01:36:29

爛問卷設計

你這種爛選擇題怎麼選都是你版主要的答案

普通人花大錢買高級跑車是否正常
1.非常不健康,駕駛樂趣並不是如此
2.正常,所謂駕駛樂趣就是買台高級跑車

選項不是只有這些,用兩個選項去評斷一件事未免太過簡單化,你這種問答方式只是在鼓勵觀眾去認定普通人追求高質器材是種病態,我也來為你設計一題.

mydcmag盜圖後再批評一番是否正常
1.非常不健康,網路倫理並不是如此
2.正常,所謂網路自由就是可以批評別人和盜用別人圖片

那些認為這件事沒啥大不了的人麻煩閃邊站,既然沒啥大不了請您也不用留言回應,留言就代表你認為很重要,我相信原圖的作者是很心痛的,買這麼多器材也不會比一台跑車貴,乾脆請買跑車的這些人都去看醫生比較快。

Jason  |  14/07/2007 01:56:34

Hello josephitna

那圖片來源是後來加上的.. 我沒激動啦 ;-) 只是希望版主刪這篇文章, 畢竟圖片是我拍的, 不是mydcmag拍的..其碼尊重一下吧

Bruce  |  14/07/2007 02:02:45

大家別搞錯了

這個版主的看法是認為擁有這麼多的器材的人就是器材主義者,是不健康的,以普通用戶買下那麼多器材就是種病態。
請這些同情版主的人半隻好鏡都不要買,用Kit鏡就好了,反正技術好一樣拍得出好照片不是嗎?車子能開就好所以不需要買跑車.講真的這些看法都是個人看法,所以也不需要討論了.
但是這個版主盜圖的行為是千真萬確的,是被原作者發現後再放上出處,但是批評卻不願改掉,說真的羞恥心在哪裡,還開法投票,問卷又設計的不好,看了那麼多人認為這些盜圖批評都沒啥大不了,心裡真的很心痛,同為使用繁體中文又是華人,但價值觀去差那麼多,麻煩版主把批評投票移除,不想移除是在炒新聞增加點閱率嗎? 無恥!!

Jason  |  14/07/2007 02:14:59

同情主編..

主編,你好窮..沒錢買器材也沒錢看醫生..唉..

bruce大大,您不要生氣了啦,一起來笑主編窮好了..哈哈哈哈!!

BBB  |  14/07/2007 02:27:29

主編本身就是一個很窮的器材狂阿!

這主編要刮別人好歹自己的水平也先提高些,
整各網站就沒有幾張能看的相片,
幾乎所有的文章也都是圍繞著器材打轉.
不過就是酸,
別人喜歡器材製少可以都收來玩,
這主編明明愛器材愛得要死,
blog 裡面滿滿都是在講器材,
逛的網站也是器材, 注意的也是別人的器材,
就是不夠有前實際把器材都買回來玩,
只能看別人玩乾過癮,
有點水平好不好,
窮的有點志氣也好,
窮到酸了該去洗洗搂!

Cudacke  |  14/07/2007 03:00:14

古訓有: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爭。
版主還要為三餐奔走,如今惹禍了!人家有錢有時間,版主還是快快刪文吧!

小林  |  14/07/2007 03:11:26

唉..

TO:被盜圖者
直接著作權官司給他貓下去啦,管他那麼多..
拿別人拍的照片說五四三實在太沒禮貌了 ~_~

orz2007  |  14/07/2007 03:36:40

路過看到這篇討論,有點好奇,想請問一下,有沒有人知道,
"註明出處就可以隨意拿來貼圖引用"
這件事是合法的嗎?
作者沒有權力拒絕嗎?

好奇  |  14/07/2007 03:39:08

中國香港阿...

剛剛看了一下,發現這個BLOG是中國香港人負責的..
我想著作權應該很難貓下去了..
誰叫那是中國香港呢...(嘆.. )

唉..  |  14/07/2007 03:39:48

哈哈 你買不起

被原作者發現了還不撤圖,你是港仔?還陸仔?你們國家的人一點著作權觀念都沒有是不是?還好我是跟你們拿不同的護照...

就是比你有錢,怎樣?  |  14/07/2007 03:53:44

這個站裏有那一張圖不是盜的?

搖頭  |  14/07/2007 07:16:05

支持網主

拜託,這是主編的站,甚麼是網路言論自由,你們都看不懂嗎???理直氣壯說人不懂禮儀盜圖,還不說說自己壓根是器材狂卻不爽人家酸??不爽可以不來看,人家酸你凍未條就不要來呀,器材主義者想得到人家的羡慕,難道沒有錢買的就不可以因此解嘲??
這是甚麼世界,有錢可以惡嗎?人家酸也不成嗎?真可笑...
每本雜誌,評論都有主編所定義的個人風格,你不滿意那本雜誌可以不用買呀...

丫遊  |  14/07/2007 09:40:05

一群俗辣只因為一個網路上的誤會還牽托到國藉種族問題,唉... 只能說我們台灣人還真會製造這種問題...

不能寬容點看這件事嗎?

不支持網主也不支持來閙場的...

還小嗎?你一句我一句來回敬?

“看別人不順眼,就是自己修養不夠!" -證嚴法師《靜思語》

旁觀者  |  14/07/2007 09:57:08

原來言論自由是可以這樣用的啊?!

原來網路言論自由,就是可以隨意批評他人?哈,這世界變了!
今天人家不爽圖給你連,不行嗎?這好像是作者的權利吧?講得好像這是我的事情,別人沒資格評論,先想想自己有沒做錯事再來說!別人家有錢,可以買一堆器材是人家的自由吧?不要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我就不相信如果今天是胡錦濤買了一堆器材把照片放在01上面,您大版主有種批判!而且,你就認定人家就是「台灣最強悍的器材狂」,你也太小看台灣人了吧?照片上兩邊加一加也才十七顆,三台相機,你有沒看過三十幾顆N、C家鏡頭+S5 PRO+1 DS MKII+1D MKIII+5D同時在你眼前出現的?C家鏡頭絕對都有紅線圈,N家你想的到的鏡頭全部都有,你這樣說人家是台灣最強悍的器材狂,我只能說:你的見識太少了!

管你是陸仔、港仔還是台灣仔  |  14/07/2007 10:27:42

對,是病態

像我就不能過這麼病態的生活
不然,我也是想收集完P牌的星鏡
再加上各版的LE鏡,
用大砲當桌腳,LE鏡蓋當杯蓋
然後被人批評我很病態

約克夏  |  14/07/2007 10:32:58

在原作者已經表明立場的情況下,版主應該考慮一下你的行為,香港是個非常有法治的地方,著作權還是被重視....

外國人著作之保護

除了香港居民之著作,世界各地著作人之著作,或於世界各地首次發行的著作,均受香港著作權法保護。香港在對外國人著作之保護,幾乎無任何限制。

侵權行為

香港著作權法對於侵害著作權定有刑事及民事責任。任何人盜用著作權、大量生產侵害著作權物品,或藏有侵害著作權物品用作販賣或商業用途,每件侵害物最高可罰款港幣50,000元(即6,410美元),以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任何人如製造以及售賣用作侵害著作權的設備,最高會被罰款港幣五十萬元,以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無論進口或出口侵害物,均應受刑事處罰。其在香港特區以外地區從事侵害著作權行為,並意圖將著作權侵害物輸入香港特區者,亦屬違法。任何人如製造販售規避、破解保護著作權之科技措施之物或方法者,亦會受到法律制裁。

你其他的照片可能是原作者沒有提出異議,你可以繼續引用,但此篇的原作者已經明確表明立場,請版主得三思。

請尊重著作權  |  14/07/2007 10:46:41

謝謝樓上的

謝謝樓上的留言, 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著作權.. 舉個不太好的列子, 假設今天您的女性家人被強暴了請問你如何作? 今天我的著作權被強暴了,但反而要我坐視不管? 這樣版主以後還是去拿別人的圖來作文章.. 我只是請版主刪除這篇文章? 我沒別的意思..

bruce  |  14/07/2007 11:47:01

沒看過這麼不要臉的BLOG 早點關掉吧免的遺害人間

做賊的喊捉賊  |  14/07/2007 11:59:25

看了一下網站...靠...所有文章都是去盜別人的圖來寫文章的.......太誇張.....要這樣我去看那些原出處網頁就好啊...真是太誇張又沒創意

太誇張  |  14/07/2007 12:08:15

笨..問題不在評論..問題在盜圖..

版主還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啊.. 真的不懂 "All rights reserved." 這句話的意義嗎?

你可以評論..那是你的自由..
但..你沒有自由在沒得到授權的情況下, 把圖轉貼上來...這叫做侵權..叫做小偷.

你想評論..OK! 您只要把01的連結PO上去..請大家去看看..然後..你把評論寫在下方..這就完全合法合理..

而不是把別人的圖HotLink也好, 另存新檔也好..弄到自己文章內..要知道 All rights reserved. 的意思不是只有寫出處就可以了..了解嗎.

如果您使用別人未經授權的圖...大家是有權利向 Pixnet 檢舉的哦..不要忘了.. Pixnet位於台灣..受到台灣所有法律的保護, 請你先去讀讀 Pixnet的服務條款(若有發現任何不合規定的圖片,管理者將立即刪除,並砍除帳號,不另通知)

請版主自重....

您的暱稱  |  14/07/2007 14:01:37

器材狂? 總比什麼都不懂亂買來的好

不過是5D+EOS-1D MK3+ S5 pro...
實再是不算什...
那18顆鏡頭舊的鏡頭也是一堆
而且都是常見的鏡頭...
真的少見的好東西也沒在裡面出現,
20mm以下的定焦,還是Nikon的DC鏡,
還是移軸鏡... 我都沒看到阿!
不過至少看起來都是值得一試好鏡頭...
在經濟能力許可的情形下. 到是沒有
浪廢什麼錢.
(總比花錢買什麼x馬,x龍等等的鏡頭好)

花  |  14/07/2007 15:18:35

笨... 問題在這個評論 是在人身攻擊

如果今天版主的用詞不是那麼主觀與挑釁,連結的問題根本不是大問題,就是因為版主文章內容極富攻擊性,才讓人得以用連結的問題來搞版主,版主就算是"爽假痛"吧,搞的好像自己很委屈,可是卻在哪爽說看吧都是只懂器材不懂攝影的器材控,那就請與版主一樣的同好,千萬以後只要帶傻瓜相機出門,否則就沒資格批評,這樣製造對立根本就是最下三濫的招數,然後營造出自己很清高的假象,那看來一堆人拍自己一堆鏡頭的畫面,恐怕就直接被歸為器材控了吧.
另外,版主說"真的不太了解,爲什麼沒有實際用途,但就是要花如此多錢來買器材呢?說穿了,就是像女人買LV袋一樣,要虛榮感",這是什麼跟什麼嘛,連個比喻都比的不倫不類,鏡頭出來就是有他的用途,不然用大炮拍運動或鳥類不是實際用途是什麼?!那乾脆跟前面說的一樣好了,就拿傻瓜相機來拍不就成了,所以版主你根本就是個錯誤,拿你的錯誤來否定他人荒謬至極,就和你一樣的同好們也是,對你們所謂的器材控嗤之以鼻,卻沒自醒說原來自己就是器材控致極,還那麼無知的高談擴論.... 可悲 請你們在每個談攝影的場合先承認我就是器材控吧,不然根本沒資格評論

路人午  |  14/07/2007 15:40:15

盜圖不該

盜圖就是盜圖, 要怎麼評論是個人自由, 但盜圖就不應該,
不是說有說明出處就不是盜圖, 今天是拿別人的圖貼到你的page,
人家也說了不爽給你用了, 不是盜圖是什麼? 盜者可恥,
人家好意提醒了還死不認錯更是可恥.

搜集名車雅房的人一堆, 攝影的人真有的有被挑剔的,
而且3機18鏡就被說器材狂 etc一堆難聽的字眼...
我只能說....版主真的是沒見過大場面的.

小路法  |  14/07/2007 20:11:12

不知版主的器材知識是如何來的?

版主!您言重了!
看到這些器材的照片
可以知道此人擁有canon、nikon、fujifilm的數碼單反
他是不是比其他人更了解這一些相機的差異
沒有這樣子的前輩
我們的「器材知識」如何得來?
此外
有這些相機
是他個人之行為
是否有人深受其害
您是不是「擴大」了您的想法
在台灣dcview的數碼網
有一句銘言
「相機後面的腦袋比較重要」
所以
並不是您說的......
現在的新手都是器材狂
就是是器材狂
我們也可以從他那裡吸收一些知識
也不是見壞事
您看
不用花這麼多錢
就可以得來這些知識
您說是吧!
您以前輩之姿
評論時應該「謹言慎行」才是
您的話
令晚輩感到惋惜!

追逐葉子的風  |  14/07/2007 21:22:27

井底蛙

在版主的認知裏,這樣就算器材狂!?
嗯~
很明顯的等級差異....

小人物  |  14/07/2007 23:29:19

To Bruce

1.版主盜用你的圖,雖然有註明出處但你有權利拒絕他連結引用
2.版主有註明出處,又以"病態""須看心理醫生"這些字眼,雖然台灣有言論自由,但這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你可以提告

米蟲  |  15/07/2007 00:35:25

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我只能說你見不得別人有錢買這些東西,
別人拍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輪不到你這樣只憑一些圖和自己的想像來抹煞別人的成就

123321  |  15/07/2007 01:53:58

回應大家

文章已經二度更新,有得罪的地方,請大家多多包涵,由現在開始,主編會稱器材主義者為器材「超人」,超人出現,拯救攝影世界,目標是擁有全宇宙的攝影器材,敵人是買不起器材的窮人...另外加入新的投票,假如多票贊成,主編就決定刪除文章...

主編  |  15/07/2007 02:44:28

主編三思啊

主編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

圖片不是你拍的,沒經過作者同意是不能轉貼或連結,作者今天都出面要求刪圖,就請您刪掉,批評投票那是你家的事,沒人管你那些超人或是全宇宙器材對抗窮人這些點子,別以為改個方式事情就解決,不過是轉移焦點而已
提醒主編,你的網站是放在台灣伺服器,只要放在台灣的網域就屬於台灣的法律管轄,你要這麼囂張請你把網站搬去香港伺服器,你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用投票去決定要不要刪文章,那是你家的事,把圖片移除,我想沒人會去過問你的批評或是投票
主編你可以繼續把圖片放著不管.我相信很快你的帳號就會被終止了

Jason  |  15/07/2007 03:03:56

版主被臺灣人恐嚇了... 假如所有野都要經當時人同意,就唔叫互聯網

路人甲  |  15/07/2007 04:23:45

投票辦的太差

這投票也辦的太差了,
應該辦一個是,
1. 板主這種 "超級窮酸器材狂" 不懂攝影, 只看器材根本不正常, 應該看心理醫生.
2. 板主這種不懂攝影, 只會盜圖, 窮酸又沒本是拍出像樣的照片根本不正常, 應該看心理醫生.

實話實說, (行使偶的言論自由喔!)
板主這個網站的水平實在很低,
評論更是沒有內容,
講器材講的不夠深入, (當然不夠深入, 畢竟這些東西也是他去別的地方偷連來的阿!)
講攝影? 抱歉, 在哪? 有嗎?
欣賞照片? 呵, 懂不懂怎麼測光都不一定了, 至於美學素養... well blog 就在這了, 看也知道沒有美學素養.

直話直說, 希望板主這個窮酸器材狂不要介意喔.

Cudacke  |  15/07/2007 04:38:37

請大家互相尊重

互聯網也是有著作權保護,請那些過路人共同維護一下網路倫理,或許你認為盜圖沒啥大不了,互聯網都這樣,說真的至少台灣不是這樣,盜用圖片被發現了還是會刪掉圖片的,

看來在某些人眼中互聯網就是無倫理可言,愛怎樣就怎樣,轉貼不經過當事人同意那是主編的自由,但是被拍圖的主人發現了那就該把圖刪除,

同樣身為華人,請共同努力一下,我相信價值觀沒有差這麼多,哪天你的圖被盜用你作何感想,請講風涼話或認為沒啥大不了的閃邊站,今天認真看待這件事大有人在。

台灣人香港人中國人都是華人,不需要挑起不同國家間的紛爭,純粹是就盜圖事件討論,說真的今天如果是正面的報導,或許大家也不會這麼反感

大家都是愛攝影的人,對自己的圖片是認真看待的,我相信愛攝影的都懂,主編也懂,拍攝者已經明白表達刪除圖片的訊息了,請主編就同是攝影愛好者,想想您這樣的行為是否傷害到他人,您的網頁也有著作授權Some rights reserved的標誌,在網友尊重您的同時也請您尊重別人

Jason  |  15/07/2007 04:56:12

呵....我發現版主還真有意思,幫自己找個那麼大的台階下。
社會上只懂得檢討別人的人還真不少,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都沒錯。
竟然還辦了個這麼噁心的投票,真是夠了。

Bruce網友,Pixnet有個檢舉區,標題已經標示的很明確
含有色情, 血腥, 盜取製作權等違法相簿或部落格請在此檢舉
http://support.pixnet.tw/index.php?PHPSESSID=77efade6aa72ad1e6c6c8bb1fbeec3f6&board=13.0
去檢舉一下吧.....

請尊重著作權  |  15/07/2007 07:33:52

還要辦投票勒才肯刪勒,超人?我看你是被罵的還不夠呀?不在台灣就不怕法律問題是嗎?我也不在耶...我以後會多多來光顧的。

路人乙  |  15/07/2007 07:52:19

我看是牠這爛站一直盜別人的圖文
都沒人想看
才會想用批評別人的方式來吸引人吧
可悲的網站
一堆盜文
丟臉

~~~  |  15/07/2007 08:04:29

版主的心態反應的是病態的社會

版主這種心態根本就是沽名釣譽
擁有好器材就是要被像版主這種人酸
但只要像版主這類的人被反酸,就馬上裝清高且嘴上仍不饒人的還是要酸,這樣的人根本是社會的敗類!!
那乾脆版主就明著說"不是有名的攝影師,其他人一律只能拿普通相機阿,一般人有好的相機鏡頭都該死因為不配不夠格"

噁濫  |  15/07/2007 09:12:41

路人 看不下去的路人

要不要辦個投票

1. 樓主真是變態, 別人買什也要管
2. 樓主有夠變態, 自己買不起還要損人
3. 以上皆是.

路人丙  |  15/07/2007 09:50:12

小偷

當小偷還偷得這麼理直氣壯, 世道變了, 折墮? 我看折墮的人是你吧, 另外, 不管是香港, 中國, 台灣, 我相信"不要臉"這三個字都是用來形容你最好的用語

看不起小偷  |  15/07/2007 13:56:50

台灣仔真老土

台灣仔真係好鬼老土,我自己夠係器材狂啦,老婆話我有病,D friend都話我只鍾意買器材唔識影相,但我開心呀,爽呀,有錢佬買貴野,窮人當然有資格可以評論,你心裡唔平衡,你可選擇唔睇,或者永遠都唔黎呢個blog,關於D相,個網主有晒link,俾晒credit,又唔係話D相係自己影,講真,mobile01個條original link因此都多左人去睇,我睇外國D gadget網站都係咁做hotlink,又唔見佢地俾人吵,台灣仔真係1D都唔化,forum D相都要講版權,輕松D啦,台灣人!

HK器材狂  |  15/07/2007 15:22:04

都幾認同樓上所講的,台灣仔真係幾老土,幾張相吵到拆天,雖然個網主都算係有偷相,但都有清楚列明出自何處,好多人寫blog都係咁做啦,呢度本來氣氛幾好,而家變左罵戰,真係可惜...

O記人  |  15/07/2007 15:52:35

因為超人被擊中要害,唯一可反擊的一點就係偷桃,所以只有一味話人---猴子偷桃!猴子偷桃!猴子偷桃!

大隻講  |  15/07/2007 17:02:34

臺灣人勁

只係一個取笑式的評論,就被臺灣人鬧變態,講明了一樣野,有錢佬買貴野,一定要朝拜佢、要仰慕佢,唔準取笑,臺灣人玩相機都算幾文明了

路見不平  |  15/07/2007 17:32:10

偷相又偷桃

網主偷相的後果,就俾台灣仔偷桃,好慘,傷呀 ... 呢個教訓話俾大家知,超人係唔可以得罪的

香港猴子  |  15/07/2007 18:45:41

關於偷相

網主係用左人地D相,但係有linking,相信網主係學外國blog(應該係endgaget),好少人會去追討forum發貼的著作權,睇落台灣人都唔係好明blog互link的好處,我都係因為網主個blog先知道台灣mobile01,換另一個角度睇,台灣人應該係唔高興網主的觀點,偷相只係借題發揮。

行家  |  15/07/2007 20:04:14

"好少人會去追討forum發貼的著作權"

你們這種港仔什麼時候懂著作權了?
別跟板主一樣不懂攝影裝懂,
只會玩器材的料在那窮酸.

Cudacke  |  15/07/2007 23:17:19

To Everyone

Let's me say something here...
My father was a 器 材 狂... He spend over 200,000 US on he camera gears... I don't agree with him... but, it's his money... that's not my business...

until this day, I only borrow his Nikon FM2, Leica M4... and I bought a F100 for daily use. However, I have no way I can use all his gears in my life time... I truly understand what 主編 wants to point out to every readers. Come on guys, it's just some more info that we learn from this world...

EVERYONE!! COOL DOWN!!! AND DON'T BE MEAN~~~ AND STOP ATTACKING EACH OTHER~~

For the photo link, If bruce is not that happy about it. I think it a good idea to take it off. It's just a little manner for internet. But, it's totally up to 主編. It's just my idea so that can cool down everyone...

Again 主編, I really love your site, pls keep the good things coming.

Reply:
主編回覆mooscar:actually, is just an intresting post to share it with everyone , but some people just don't like the way i comment , i am just saying the truth , people spending huge amount of money to buy camera equipment , no point for that ,they just though they can become professional if they own expensive staff , the main point is how to use the right equipment , i can't stop this type of purchasing behaviour , but i can comment it and let everyone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 as for the photo i used it from Bruce,internet is all about sharing and linking ,i have stated clearly enough on the source where it came from , and there is a lot of my readers get to his original post , that means extra traffic to mobile01 and get to know his story , so is not fair for me to delete the whole article in this way , what i think he is just not very happy on the way i comment the the whole thing ... anyway thanks for your comment
mydcmag@16/07/2007 18:06:48

mooscar  |  16/07/2007 10:29:44

不會啊 台灣也有不是器材狂的

不會啊 台灣也有不是器材狂的

剛剛看一個 Kit鏡拍的網站 不錯:
拋棄掉你的kit鏡是一種罪過!!
http://blog.xuite.net/blue.joe/joe/9510549

Reply:
主編回覆Din Din:很不錯的文章,謝謝你的介紹,情報誌應該也要報道一下,和大家分享
mydcmag@16/07/2007 18:15:20

Din Din  |  16/07/2007 11:23:48

器材狂??
有多少錢買多少東西!!
人家坐擁高薪,愛買多少就買多少,
干你主編個屁事??
那大家是不是也要說:
主編,你用了台電腦,你也是器材狂。
你家裡用了八個碗,九個盤子,你也是器材狂。你還有五雙襪子,你明明只有兩隻腳,
卻有五雙襪子,真想看看你的腳,走起路來是怎樣。不然為什麼要五雙襪子。
這種東西看起來不無聊嗎?
無聊的主編,不僅無聊,還盜用別人的圖。
看來需要看醫生的人,可能是主編。閒著沒事,還眼紅~~

器材狂??  |  16/07/2007 12:10:18

主編回mooscar的根本是屁

主編回mooscar的根本是屁
首先,最初是沒有連結的,是Bruce提出了你才加上的.
其次,整篇文中,並沒有你所謂的要告訴大家用對的器材,完全沒有,有的只是低劣至極的嘲諷與自以為的清高,但根本就是演紅買的豈好器材的人而已,何必在那唱高調,請主編把你的自己器材先唱名一下吧,如果只是消費機,那我收回我的話,你的確清高用最陽春的相機什麼都可以拍的出神入化,不然你說的話就只是個屁,懂嗎,屁!! 這社會就是像你這樣的屁人太多太多了.

灣仔  |  16/07/2007 21:05:26

連最基本的尊重都不懂 ?

請尊重別人的圖 !!
不是貼文的時候注名台灣的 Mobile01 出處就可以用別人的圖了
連知會員作品這點基本的禮貌都不懂 ?
垃圾一個 !!

你老爸  |  16/07/2007 21:16:25

垃圾

請尊重別人的圖 !!
不是貼文的時候注名台灣的 Mobile01 出處就可以用別人的圖了
連知會員作品這點基本的禮貌都不懂 ?
垃圾 !!

看不下去的人  |  16/07/2007 21:18:33

你要了解

「如果自己是堅持喜愛攝影器材,那就不應該介意別人的眼光」

你必須了解,在網路部落格這種「公開場合」諷刺別人需要看心理醫生是足以誹謗罪名

這跟是否堅持喜好而不在意眼光根本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

重點根本是在於你對於別人的行為有了令你所攻訐的人不舒服的感覺,這樣就有吃上罪名的機會了

再說影射別人需要看心裡醫生,不就是在罵別神經病?

說了這麼不道德的話還如此理直氣壯實在可齒

pixnet user  ffmuteki9  |  16/07/2007 23:49:14

所謂的轉貼

即使圖片有註明原處或是文末有註明
未經同意就等同於盜連

不是你說了算的事,請你搞清楚網路文化

pixnet user  ffmuteki9  |  16/07/2007 23:50:20

若依你觀點來說

你又不是模特兒
我想你衣服只要買一件可以穿一輩子的就好了吧?
何必買一件以上呢?

pixnet user  ffmuteki9  |  16/07/2007 23:53:08

To 主編

I truly understand your point, hope everything will cool down in a week.

Once again, keep your site going.

mooscar  |  16/07/2007 23:58:50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一生人只有一套衣服穿著的。有些地方的人,更連衣服也沒有!吃也成問題。所謂文明,只是一小部份人的尊利。

大隻講  |  17/07/2007 03:22:01

香港人比較屌

投票中:「不 要 再 侮 辱 器 材「超 人」」
你自己都承認公然侮辱了呢!沒看過如此違法著作權法還兼公然侮辱的Blogger..

說到言論自由,想想你們怎麼搞出七一遣返案,再來談自由吧 XD

唉  |  17/07/2007 09:40:07

香港人很多都這付德性的,見怪不怪了,大家別浪費口水在這版了,白平給他添了人氣!

台灣人  |  17/07/2007 10:51:58

大家好, 小弟是路過的, 看到這個討論串的, 覺得某些回覆寫得蠻有趣的, 所以打算把其中一小部分引用到我小弟己的網誌 (http://lena-studio.spaces.live.com/default.aspx?_c02_owner=1)

若有冒犯被引用留言的大大, 煩請告知小弟, 講小弟能盡快册除之
(小弟 email: raamen@hotmail.com)

Reply:
主編回覆leick:看了你在live的網址,很不錯,很有心得,謝謝你對這篇文章的留意
mydcmag@17/07/2007 18:55:37

leick  |  17/07/2007 10:59:14

看來香港人跟大陸人沒2樣~

台灣人  |  17/07/2007 11:29:31

there is no point but a poor loser's whining.

"Let's me say something here...
My father was a 器 材 狂... He spend over 200,000 US on he camera gears... I don't agree with him... but, it's his money... that's not my business..."

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 so why the hell to mention it? stupid?

"until this day, I only borrow his Nikon FM2, Leica M4... and I bought a F100 for daily use. However, I have no way I can use all his gears in my life time... I truly understand what 主編 wants to point out to every readers. Come on guys, it's just some more info that we learn from this world..."

No. what's important is what pictures did you take, so what are the pictures you took with the FM2, M4, and F100 is what truly makes you are or not a 器 材 狂. The pictures are what matters so stop whining about what equipment you used or not because it is really not about what equipment. It's you, your brain, and your pictures!

So what does this whining guy has in his website?
數碼攝影基礎知識 (0) zero posts.
我 要 學 攝 影 (0) zero posts.
中 港 台 作 品 PK 選 (0) zero post.

sadly..
日本相機10大人氣榜 (56) 56 post -- what's this? equipment! All there is about this stupid website are equipments.

There isn't any better description about "器 材 狂" than a website like this one!

"EVERYONE!! COOL DOWN!!! AND DON'T BE MEAN~~~ AND STOP ATTACKING EACH OTHER~~"

sure, but what is the point of this topic? A whining equipment guy attacking people who happens to have better equipment.

Cudacke  |  17/07/2007 16:26:41

What is Blog?
a public web site where users post informal journals of their thoughts, comments, and philosophies, updated frequently and normally reflecting the views of the blog's creator.

On the other hand, People can have their WON SPACE to express themselves (included whining)by NOT INVADING OTHER'S TERRITORY.

The only valid argument here is the unauthorized photo links.

大隻講  |  17/07/2007 23:15:16

Sure,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whining.
The real importance here is if the guy is honest about his action such as a whining-器材狂 making bull shit comments about others being 器材狂 and using other people's photo when being asked not to.

Cudacke  |  18/07/2007 00:00:07

主編兄, 很喜歡你的Blog, 新聞又多又快, 正!

哈哈! 器材狂始終是不喜歡被稱為器材狂的, 就像白痴仔不喜歡被稱為白痴仔一樣吧!

的確是, 香港人跟大陸人、以至美國人、非洲人、愛斯基麼人......並没兩樣。之所以在奧運、世衛、聯合國都一家親。 就是台灣人不一樣, 敬佩敬佩!

Reply:
主編回覆RAY:多謝支持,很認同你所講的,台灣人有時候對一些意見很敏感
mydcmag@19/07/2007 20:17:36

RAY  |  18/07/2007 02:27:54

"哈哈! 器材狂始終是不喜歡被稱為器材狂的, 就像白痴仔不喜歡被稱為白痴仔一樣吧!"

不會阿, 這個 blog 的版主就一副很喜歡被稱作器材狂的樣子, 可能他很想變成超人吧! 只不過他能力不足, 太窮了, 所以只能發酸就是了. 好奇超級窮酸的器材狂到底拍了些什麼東西?

Reply:
主編回覆Cudacke:哈哈,你的想法很有趣,喜歡...主編不喜歡做超人,只想簡簡單單拍照,對昂貴的器材不感興趣...
mydcmag@19/07/2007 20:22:46

Cudacke  |  18/07/2007 05:16:10

Cudacke: You ARE INVADING OTHER'S TERRIRORY!!!!

大隻講  |  18/07/2007 13:30:10

"some people just don't like the way i comment , i am just saying the truth"

Maybe, the truth sometimes is going to invading other's "territory".
Perhaps, taking others' pictures when being asked not to is invading other's "territory" too.

Cudacke  |  18/07/2007 19:35:48

也就是說版主這位器材狂也是不喜歡被稱呼為器材狂的, 就如同白痴仔不喜歡被稱為白痴仔一樣.

而且版主不但不喜歡, 還想要裝的不是器材狂, 事實上對昂貴器材不感興趣, 根本也不會去注意別人有無使用好器材, 偏偏版主注意的很, 還忍不住要偷拿別人的器材圖回來. 然後整個網頁都是一篇篇昂貴器材的文章, 阿數位相機本來就是一種昂貴的器材, 簡單拍照即可拍就可以拍了, 昂貴與否本來就是看經濟能力來決定的, 所以版主也不需要用 "昂貴" 來為自己是器材狂的是實作開脫.

喜歡簡單拍照總有照片吧!
結果搞到要去偷別人的圖,
偶看器材狂版主還是先去研究一下如何拍照,
不要只會看著自己沒有的器材打嘴砲.

Cudacke  |  20/07/2007 05:23:01

比別人花得起不值得興奮,比別人懂得花才是真正學問

olympusfans  |  20/07/2007 12:33:50

不過這位版主的情況是,
花不起, 也不懂得花,
沒學問又愛偷圖,
看著別人的器材照也會興奮的傢伙.

Cudacke  |  21/07/2007 06:17:47

Cudacke請咬你的屌

你不喜歡看,沒人迫你看,沒事做請咬自己的屌,不要再叨嘮了。

大屌總統  |  21/07/2007 14:03:56

實話實說, 別惱羞成怒阿!
畢竟窮酸又沒學問的竊賊是這位版主.

版主愛看器材, 可以自己賺錢買來拍, 沒人強迫他偷圖, 也沒人強迫他只去注意別人有多少器材, 不喜歡別人有高及器材他可以不要看, 沒人請他看也沒人強迫他看, 沒事做這位版主可以去咬大屌總統的屌, 講屁話跟偷圖的事就別做了.

Cudacke  |  21/07/2007 20:45:59

http://www.csclub.uwaterloo.ca/media/Copyright%20vs%20Community%20in%20the%20Age%20of%20Computer%20Networks.html
Copyright vs Community in the Age of Computer Networks
對於大聲疾呼版權的,請看看。

大隻講  |  22/07/2007 20:34:01

有個傢伙很喜歡吃鴨舌頭,每天都要吃二十個鴨舌頭才滿足,所以天天都宰二十隻鴨子,但吃了二十個鴨舌頭後那傢伙已經飽了,其餘鴨子部份便掟掉!我罵他浪費!
因為我罵他,所以我應該也很喜歡吃鴨舌頭!?甚麼邏輯?

大隻講  |  23/07/2007 04:17:21

"對於大聲疾呼版權的,請看看。"

你自己看過了嗎?
別不懂裝懂啦!
那裏面討論的根版主做的根本就是不同的行為.

Cudacke  |  24/07/2007 06:51:38

怎麼現在變成討論吃鴨子?
這是什麼樣的 "大隻講愚蠢邏輯" ?

要舉例嗎?
請先把邏輯搞清楚,
不要想站台跳出來講一堆沒邏輯的屁話,
樓主這整各網站就只在那扯 "器材"
這還不算 "器材狂" 也沒其他人能被稱作器材狂了啦!
還吃鴨子呢, 吃你媽啦! 不懂吃別亂扯,
講他這麼久了, 有什麼改變, 網站上面有多些什麼藝術氣息, 攝影美學方面的東西嗎?
完全沒有, 還是就是一堆器材的東西阿!
只不過就是這版主窮酸, 買不起, 就這麼簡單而已.

Cudacke  |  24/07/2007 07:02:24

幹 林北就是有錢不行喔?!
要眼紅不會去搶銀行喔??

0857  |  06/08/2007 16:55:06

要講道理大家來

哇哈哈我喜歡這種自曝其短的窮酸文~
版主我欣賞你!
相信改天此版便會出現一篇"史上最猛的大支佬二"~
大家可以想見文竟的內容,大概就類似"佬二那麼大支有什麼用,可以整個插進去嗎,難道不整個插進去有比較爽?又不是要插鯨魚,那麼大支要幹小."之類的文字.
然後又可以來個快樂投票:
普通人老二生那麼大支是否正常?
-1.非常不健康,做愛做的事之樂趣並不是如此。
-2.正常,所謂做愛做的事就是追求大支佬二。
是否要刪除「大支佬二」文章?
-1.要刪除,不要再侮辱老二超人。
-2.文章很有趣味咪,求求你別刪除,我好怕以後再也看不到這麼有趣的文章。

我個人覺得回文並無法阻止大家再戰下去,大家就一直戰下去好了,也頗有趣,試試看鴨子的嘴到底有多硬,哇哈哈。

最後小弟誠心請版主出來親自寫一篇關於大支老二的文章,也請再Hotlink一張圖來,小弟已經準備好折凳佔著座位恭候您的大作。

請不要急著找任何藉口拒絕。談起什麼攝影器材,難道你不會更再意你的佬二嗎?或者,您在意別人的器材甚至大過自己的佬二了?

戰吧!

Reply:
主編回覆JJ:哈哈,很有趣的比喻,喜歡...其實器材超人不斷買很貴的鏡頭,跟是否介意自己的老二大小是一樣的道理,是一種心理補償,不過男人都以為老二愈大支,女伴做愛就覺得爽...其實不一定,做愛的樂趣要看整個過程,問問身邊的女友或老婆就明白了,老二大小不是關鍵(當然最好也不要太小),懂得享受其中的過程才是最重要,一直追求貴價器材很難享受到攝影的真正樂趣
mydcmag@11/08/2007 05:55:31

JJ  |  07/08/2007 21:44:48

盜圖就是盜圖,丟臉

盜圖就是盜圖,還講這麼多,真是丟臉,沒見過這麼過份的人。

JUSTIN  |  07/08/2007 23:00:49

盜連就是錯啦, 講那麼多

板主不要模糊焦點. 盜連就是錯, 不需要扯東扯西.
別說你腦殘到連是非善惡都分不清楚.

還投票咧! 叫你刪除是因為你盜圖犯法, 至於你是否汙辱到對方,
你有沒有權力用你定義的名詞形容詞加諸對方身上,
那是另外一回事.

盜就是犯法, 不要躲在自己的電腦前面講那麼多.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犯法就是犯法

看不下去  |  08/08/2007 09:42:24

基本上
這裡就是個機狂blog
放眼望去到處都是器材

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Reply:
主編回覆我就是機狂:多謝指教,其實也已經發現問題所在,接下來應該會增加多一點攝影樂趣的內容
mydcmag@11/08/2007 05:58:31

我就是機狂  |  08/08/2007 17:52:15

樂趣?誰說了算?

嗯,謝謝版主的回覆,您同時也講到我想我想強調的點了,只是看法或許有些不同。
說實在的,談論老二大小的點其實不是老二能給女伴帶來多大的爽度這回事,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爽度,褲子裡有個大玩意兒,管它用不用得著,就是一個爽字,這就是個鐵錚錚的事實!
拉回正題,喜愛收集的人,不論是郵票、相機、音響、名車、古董、豪宅甚至女人等任何稀奇古怪的東西,其重點並不是用得上或用不上,能不能發揮到極緻,或它能帶給別人什麼。最重要最重要的點無非是它能帶給自己的快樂,而或許能更令人快樂的是,它是自己的能力所負擔得起的,而不是人人都能擁有,就像以自己身份地位為傲一樣,每個社會每個階層每個團體中的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位置。
攝影,說穿了也只是一門技巧,找尋一個時機捕捉可以令他人,或令自己虛榮的畫面。如果讓自己生活在一個虛榮的世界中,卻又要指責別人在這世界的虛榮,就像跳進一個自己挖的洞一樣,不免落得可笑。
恕我以完全主觀的想法發個聲,我認為今天的重點不在於盜不盜圖這回事,而在於版主文章內容給人的感覺,我相信這在版友回覆中已經表達得很完整。
凡事都有其樂趣,而所謂樂趣何在,不是誰說了就算的,就像大家對人生的看法不盡相同,沒必要質疑或否定別人的,也別期望別人肯定你的。
心夠寬廣,不論走到哪都能和人融洽地相處。而當有人,特別是有一堆人對著你喝斥時,有腦子的人該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該怎麼處理;而沒腦子的人,說再多也只是多餘。
以上是小弟一點狹隘的心得,若有不敬或不當之處也請包涵。

JJ  |  12/08/2007 17:20:57

儲存資料與硬體規格的離析

拿著紅圈的L鏡和連拍像機關槍的相機,「看起來」就很會拍照,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是開著Benz S320的人,只是代表著很有錢,並不表示他開車技術很好(搞不好都是司機在開),所以呢,從攝影的角度來看,器材狂並非需看心理醫生的病人,只是他或許和攝影的境界沒多大交集罷了,如果版大能夠把記憶卡中的內容與器材狂所蒐集的器材離析來看,並以硬體規格的儲存庫來包容他的話,其實每個人都各有所好,也沒什麼好酸的!

bubee  |  13/08/2007 17:21:59

重點不再你是香港人,很多網友都誤導了。你只是一個躲在網路後面的卒仔。不過,看到你嘴很有趣阿! 哈哈 感恩阿!

太有趣了  |  29/10/2007 00:58:00

搞清楚問題吧

一開始盜圖,就錯了.
後面就算對了,也算理虧.
何不把一開始錯的盜圖行為改正後,再來討論器材狂是否病態?
才不會落人口實

大家都在模糊焦點  |  17/02/2008 01:00:35

別人的著作權不是你用了出處就可以這樣用的

你有必要好好去看一下著作權法
不管你是要看台灣法還香港法

TT  |  01/03/2008 23:19:21

push

push building owner

ha  |  21/07/2009 17: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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